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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/6060123/02239/2022

Case received date
06/06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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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於5月中旬反映不滿新福利就4月30日32路線巴士沒有停車禮讓一事的回覆及處理態度,事主於5月31日表示新福利網站公佈了巴士公司就上述反映所作出的回覆內容,序號為TR/5190101/01981/2022,內容如下:「根據相關記錄,本公司在4月30日(事發當日)接獲市民反映後,熱線人員表示會作出跟進。由於事主沒有提供聯繫方式,以及並沒有接獲有關市民再接來電查詢,故本公司無法直接作出回覆,然而,本公司於5月6日發佈相關個案跟進情況,歡迎廣大市民查詢。另外,本公司5月10日並無接獲題述事主來電。與事主所述完全不符,請勿無中生有。」現事主根據上述內容而作出投訴:
1) 新福利表示事主沒有提供聯繫方式,以及並沒有接獲有關市民再接來電查詢,這是虛構的,事主表示已致電,事主的電話亦有紀錄,並質疑如無詢問又怎樣知道新福利回覆了甚麼;
2) 事主不滿新福利的回覆及處理態度,除了責怪投訴人外,沒有做過任何事,沒有再重新調查事件,巴士還是依舊沒有讓行人過斑馬線,往往都是車輛讓行人,為可司機伸手出來就可以不讓?要行人讓司機是不合理的,這樣的回覆非常不合理 ;
3) 新福利表示歡迎廣大市民查詢,事主於5月31日下午約4時39分致新福利,職員表示因為事主已向交通事務局作出投訴,故不想跟事主對話,並請事主致電有關當局反映;
4) 就之前個案跟進序號(4300057),新福利網站的回覆表示不需要讓,事主認為很大問題,邏輯是錯誤,巴士司機要有意識讓行人,不是伸手出來就不讓;
5) 事主於4月30日反映,直至現時,新福利仍然沒有改善,這一個月來,事主在高士德大馬路仍經常見到新福利巴士,沒有一輛巴士會主動停車讓行人過馬路;
6) 事主詢問新福利接聽電話的人員的姓氏,每次均不願提供;
7) 事主致電新福利,職員都是問事主的電話,質疑為何一直問事主索取電話,事主已留電話有關當局,可以透過有關當局聯絡事主,是否不留個人資料就不作跟進?
事主要求巴士公司正視上述問題,要求作出處理及加強監管。
Date of completion
2022-06-20
Handling status
就題述情況,本公司熱線服務系統均有記錄及錄音存證。經再次查核記錄,4月30日接獲市民反映後,熱線人員耐心聆聽反饋並表示會作出跟進,惟致電者沒有詢問熱線職員稱呼,及後沒有來電査詢相關情況,以及5月31日16:30-17:00亦沒有接獲相關查詢,因此,並不存在事主所述熱線職員不想對話的情況,請停止不實的投訴。另,對於事主所述高士德大馬路沒有一輛巴士禮讓行人之事,本公司已安排職員抽查相關巴士的行車情況,暫未發現有關情況發生。由於事主以匿名身份反映後,其後再向其他機構提出,實在難以證實是否同一人,倘若事主希望更有效知悉跟進情況,也讓本公司及時回應跟進情況,對此,本公司會咨詢事主能否提供聯繫方式。請事主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