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received date
04/06/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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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反映巴士車廂的錄像記錄被巴士公司職員任意讀取,甚至在微信群傳播,更甚是有些巴士車長在觀看錄像時拍攝投訴人士之車輛號碼,不知作甚麼用途。另,事主知道巴士公司為解僱車長,故意調看錄像以搜集證據。要求巴士公司制定機制,監管職員不能任意讀取錄像的行為,以保障市民的私隱。
Date of completion
2021-06-18
Handling status
為保障乘客及車長的安全及合法權益,本年2月12日起,本司所有營運巴士已進行錄影及錄音監察,並會按有關規條要求和程序執行。為保障車長、乘客及道路使用者私隱權益,本公司嚴謹依照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指引行使職能,在保障個人私隠的同時,嚴格保密投訴人資料,並會按法律要求和相關的保密程序執行,以確保資料安全與提供優質公共巴士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