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received date
02/02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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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表示於2024年1月25號,晚上22點09上33路車在史伯泰|盧廉若站上車(車牌AB-54-98)遭到司機的謾駡,原因乘車人很多,上門擠不上,事主詢問“司機可以從後門上車(後面有空間)嗎?” 司機沒有說話,事主以為可以,就刷卡之後去後門上車,結果沒有開門。事主就返回前門上車,然後遭到司機的謾駡,告知不是工作人員,不應從後門上,你知道後門一開,很多人會擁擠上的,事主回答“我是最後一個上車的”。惟司機當著車廂內大概有四五十個乘客面前說出侮辱話語,事主因為考慮時間太晚車裡人多,如當時回擊司機肯定會停車,但是越想越氣。
Date of completion
2024-02-05
Handling status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根據相關記錄,本公司在1月25日〈事發當日〉有接獲事主反映並隨即跟進,並於同月30日致電回覆。
對於車長言語上有不妥之處及服務意識欠佳,由此造成事主不愉快的乘車經歷,本公司表示抱歉。現已嚴正教育有關車長時刻秉持專業及良好服務心態,倘在尖峰時段多加留意乘客情況,適時作出相應措施以協助乘客搭乘巴士,同時在履行職務時也應注意言語的表述方式,可釋出善意及禮貌向乘客予以解釋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辯及誤會。與此同時,本公司會密切留意車長的工作及服務情況,致力為乘客提供安全且優質的巴士服務。
對於車長言語上有不妥之處及服務意識欠佳,由此造成事主不愉快的乘車經歷,本公司表示抱歉。現已嚴正教育有關車長時刻秉持專業及良好服務心態,倘在尖峰時段多加留意乘客情況,適時作出相應措施以協助乘客搭乘巴士,同時在履行職務時也應注意言語的表述方式,可釋出善意及禮貌向乘客予以解釋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辯及誤會。與此同時,本公司會密切留意車長的工作及服務情況,致力為乘客提供安全且優質的巴士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