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received date
19/05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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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表示於30/4 早上10時55分行至高士德大馬路近高地烏街之斑馬線,右車道的一輛貨車已停車禮讓行人通行,然而左車道一輛32路線巴士(車牌編號MP-63-95)沒有停車禮讓一事,事主已於事發當日即時致電新福利反映,然而,事主須於10/5主動致電新福利了解才得知跟進情況,新福利職員回覆” 車長當時起初有主動停車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,然而,巴士重新起動後,見右方分割島再有行人準備踏出斑馬線,故車長向行人揚手示意。敬請事主理解。”而有關回覆亦於新福利巴士公司專頁內有資料顯示,個案跟進序號為4300057。新福利職員更有恃無恐地說:”難道斑馬線一直有人行,巴士就一直要讓嗎?”對此,事主更為憤怒,質疑在斑馬線前,行人不是有優先權嗎?為何貨車都停讓的情況下,巴士車長有何特權可以不禮讓行人呢?
就上述事宜,事主十分不滿新福利之跟進回覆及處理態度,要求直接重新跟進及回覆,上述涉事車長的做法是否存有不當之處;事主強調巴士不禮讓行人情況經常發生,要求巴士公司正視及加強監管。
就上述事宜,事主十分不滿新福利之跟進回覆及處理態度,要求直接重新跟進及回覆,上述涉事車長的做法是否存有不當之處;事主強調巴士不禮讓行人情況經常發生,要求巴士公司正視及加強監管。
Date of completion
2022-05-30
Handling status
根據相關記錄,本公司在4月30日(事發當日)接獲市民反映後,熱線人員表示會作出跟進。由於事主沒有提供聯繫方式,以及並沒有接獲有關市民再接來電查詢,故本公司無法直接作出回覆,然而,本公司於5月6日發佈相關個案跟進情況,歡迎廣大市民查詢。
另外,本公司5月10日並無接獲題述事主來電。與事主所述完全不符,請勿無中生有。
另外,本公司5月10日並無接獲題述事主來電。與事主所述完全不符,請勿無中生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