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接收日期
25/11/2022
涉及路線
32
意見內容
事主表示駕駛電單車接載其家人,當行經高士德大馬路近宣道堂之交通信號燈的左車道時,右車道有輛32路線巴士沒有開啟方向燈便轉變車道,險些釀成意外;隨後其向車長反映情況,車長未有作出道歉,反而責怪其無理。
完成日期
2022-12-02
處理情況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就題述情況,本公司現已對有關車長作出教育,並嚴肅告誡其在變換車道時,必須注意行車情況,提前開啟方向燈及預留安全車距,在安全情況下,方可轉換車道,以保障其他駕駛者及乘客的安全。與此同時,本公司會加強培訓並密切監督車長的駕駛態度,致力提升車長的安全駕駛。再次感謝事主的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