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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表現

7290021

個案接收日期
29/07/2025
涉及路線
15
意見內容
事主在7月18日約14時48分在花城公園站乘坐一輛15路線巴士,其登車後已成功掃碼支付車資,隨後車長卻告知其未有支付車資,並指示其再次掃碼,期間其向車長出示付款碼,但車長堅持事主掃碼證明,導致其重複支付車資,於是向車長要求用原路退回的方式進行賠償,期間雙方發生不愉快的爭辯,事主對車長的服務態度感到相當不滿。
完成日期
2025-08-05
處理情況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本公司一直重視服務質素及乘客的出行體驗,根據事主提供的資訊作出調查,經查核最接近題述時間之15路線巴士的行車記錄,當天14時48分巴士停靠花城公園站提供接載服務,期間一位乘客成功掃碼支付車資後,再次進行掃碼操作,當刻收費機並沒有發出提示聲音;有鑒於車長對乘客支付車資存疑,是故履行監管車資職責,遂向乘客提出2分鐘內不能重複過卡的機會,以作查證,但未預料到乘客重複過卡時剛好逾時,由此產生誤會。
根據現行乘車規定:「為保障乘客使用電子貨幣儲值卡時不重覆繳付車資,所有電子貨幣儲值卡於繳付車資2分鐘後,才可在同一電子收費設備上再次繳費」。基於乘客不理解相關規定,致使巴士行車期間,幾次至駕駛室旁向車長反映重複付款的情況,期間車長反覆解釋“重複過卡不會被扣款”,也提示乘客等待巴士停車後再行了解而不果。惟過程中車長應對方式衍生不愉快的事件,本公司對此深表關注,現已教育車長遇到突發情況秉持專業的態度,沉著應對,確保行車及乘客的安全,把握時機及早行動作出恰當處理,以減少誤解出現。亦希乘客能夠諒解,除因安全理由外,請勿於行車期間與車長談話,以免妨礙車長駕駛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。謹請諒解。
此外,有關是次車資退補事宜,敬請致電本公司服務熱線(+853)28271122聯繫,以便進一步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