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接收日期
26/11/2024
涉及路線
25
意見內容
事主表示駕駛車輛行經高士德大馬路路段,期間一輛25路線巴士向其響咹及不正確使用警示燈,影響行車安全。
完成日期
2024-12-03
處理情況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就題述情況,本公司現已嚴肅敦促有關車長作為職業駕駛者應秉持職業品德,行車勿急燥,如非必要或緊急情況,應儘量避免使用警示燈,避免對其他駕駛者造成不便及產生誤會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。敬請事主諒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