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接收日期
28/10/2026
涉及路線
51
意見內容
事主表示駕駛電單車行經偉龍馬路之左車道,期間右車道一輛51路線巴士未在安全距離下快速轉換車道,影響事主的行車安全。
完成日期
2026-11-01
處理情況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本公司高度重視行車安全,經查實,巴士準備變換車道時,車長透過巴士倒後鏡觀察車道之車輛動態,惟受視覺盲點影響,致使未能全面掌握來車情況,因而衍生安全隱憂,本公司表示抱歉。現已對有關車長作出處分並予以告誡,重申必須謹慎駕駛及保持警覺性,尤其在變換車道時加倍留意兩側及後方車輛動態,謹慎注意視野盲區,以保障其他駕駛者的安全。針對是次事件,本公司會加強車長監督及持續培訓,致力提升車長的安全駕駛意識。敬希事主諒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