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接收日期
10/02/2023
涉及路線
39
意見內容
1. 事主反映於2023年1月31日約9:50am在湖畔巴士站乘搭一台39巴士,由於上車台階過高,故其他乘客予以協助上車,但這名39巴士車長卻沒有協助,要求巴士公司處理這名車長的行為。另事主表示因上述過程弄傷右手。
2. 事主表示與坐輪椅的長者乘坐了3年巴士,期間大部份司機態度惡劣,埋站距離巴士站太遠。
2. 事主表示與坐輪椅的長者乘坐了3年巴士,期間大部份司機態度惡劣,埋站距離巴士站太遠。
完成日期
2023-02-24
處理情況
感謝事主的反映。
1.根據相關巴士的行車記錄,巴士停靠題述站點期間,一位輪椅人士在陪同人員協助上車。
2.由於事件沒有具體的時間與車輛資料,本公司沒有辦法進一步調查,作出更具體的回應。
就題述情況,本公司一直關注輪椅乘客的出行需求,是故一直教導車長將心比己,為乘客提供適切協助;會加強敦促車長須密切留意站內乘客動態,尤其遇到輪椅乘客乘車需要登車,盡可能預先拉直巴士車身停車,並主動積極向當時人及同行者予以關懷及提供協助,致力為大眾提供貼心的巴士服務。
1.根據相關巴士的行車記錄,巴士停靠題述站點期間,一位輪椅人士在陪同人員協助上車。
2.由於事件沒有具體的時間與車輛資料,本公司沒有辦法進一步調查,作出更具體的回應。
就題述情況,本公司一直關注輪椅乘客的出行需求,是故一直教導車長將心比己,為乘客提供適切協助;會加強敦促車長須密切留意站內乘客動態,尤其遇到輪椅乘客乘車需要登車,盡可能預先拉直巴士車身停車,並主動積極向當時人及同行者予以關懷及提供協助,致力為大眾提供貼心的巴士服務。